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项目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县**镇**村百大屯那****填埋场内
建设性质:**
项目概况:项目拟实施生活垃圾高温热解气化处理,处理规模为100吨/天,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日处理生活垃圾60吨/天,二期日处理垃圾40吨/天,项目建成后生活垃圾总处理量达到100吨/天。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县**镇**村百大屯那****填埋场内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150****8388
电子邮箱:****@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隆****公司
地址:****开发区国凯大道19号E栋2楼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0771-****299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776-****515、电子邮箱nphbj@163)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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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