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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采复[2025]17号
质疑供应商名称:****
委托代理人:周明联系方式:133****7600
地址:****市**区**路137号**外贸大厦第二十二层写字楼2209号
你公司2025年6月4日邮寄来****信息化建设项目(高性能服务器采购)(HZZC2025-G1-****869-HZSG)的质疑函收悉,并于当日转交采购人。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2、3、4、5、6: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部分带“▲”的条款设置不合理,参数设置未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具有品牌倾向性(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1、2、3、4、5、6答复: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质疑函应当包括事实依据。质疑人所列举的品牌、型号作为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质疑人所述带“▲”的技术参数为某一品牌特有。
采购人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设置产品技术参数,经采购人市场调研,符合质疑人所述带“▲”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的品牌至少有三家及以上,例如宝德、超聚变、宁畅和浪潮等,市场竞争性充分,不存在具有品牌倾向性。
综上,质疑事项1、2、3、4、5、6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依法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财政局投诉。****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函复。
采购单位:****
集中采购机构:****
2025年6月10日
附件信息:
2025.6.4****-质疑函.pdf (12.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