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棒材厂精整三期建设项目起重机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修改原招标文件P9页,1.3.4“共5项“★”条款”修改为“共4项“★”条款”
2.修改原招标文件P32页“商务评分标准”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企业综合实力(10分) |
近十年内,负责起草桥门式或铸造起重机国家标准的单位计10分,参与国家标准起草的单位计5分,未参与国家标准起草的单位不计分。 注:提供铸造起重机国家标准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企业综合实力 (10分) |
近十五年内,负责起草通用桥式起重机国家标准的单位计10分,参与国家标准起草的单位计5分,未参与国家标准起草的单位不计分。 注:提供通用桥式起重机国家标准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27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招标澄清公告内容为准,其余内容不变。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招标人:****
地址:**省**市岳****销售部院内国贸楼4楼
联系人:张庆兴、伍文龙、彭凯明
电话:139****0110、139****5247、158****544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七里庙路88号大鸿杰座裙楼4楼
项目负责人:鞠桔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维宇、王文青、唐民力、胡海燕
电话:0731-****7300转4101、139****6980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