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新丰江饮用水源保护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审批
广东-河源-东源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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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发改投审〔2025〕101号

****改革局关于**市**江饮用水源保护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管理局:
报来《关于**市**江饮用水源保护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办公室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江饮用水源保护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管理局
项目统一编码:****
三、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主要针对**江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相关规范化建设、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工程等,具体包括:(1)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监测站3个、防撞护栏约9120米、界标20个、道路交通警示牌148个。(2)库岸缓冲带生态修复建设工程:库堤平整约12520平方米,铺设鱼巢砖砌块,种植护坡植物,购置隔水沙袋涉及岸长约3130米,滩地平整约57780平方米,缓冲带植被层覆土,种植湿生植物、挺水植物。(3)库岸生态护岸建设工程:库堤平整约2400平方米,铺设鱼巢砖砌块,种植护坡植物。(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水解沉淀池6个、太阳能表面曝气机12台、检查井240个及管网建设。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3900.33万元内。资金来源:除争取省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改革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报送投资进度等数据信息。
七、项目审批相关文件:《县府工作会议纪要(25)》(2025年2月21日);《****管理局****委员会议纪要》(2025年4月10日);《关于**市**江饮用水源保护巩固提升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5〕83号);《关于**市**江饮用水源保护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5〕503号)。
八、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5〕503号文要求完善相关用地审批手续。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建军常务副县长,县财政局,******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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