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投审〔2025〕101号
****改革局关于**市**江饮用水源保护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管理局:
报来《关于**市**江饮用水源保护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办公室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江饮用水源保护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管理局
项目统一编码:****
三、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主要针对**江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相关规范化建设、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工程等,具体包括:(1)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监测站3个、防撞护栏约9120米、界标20个、道路交通警示牌148个。(2)库岸缓冲带生态修复建设工程:库堤平整约12520平方米,铺设鱼巢砖砌块,种植护坡植物,购置隔水沙袋涉及岸长约3130米,滩地平整约57780平方米,缓冲带植被层覆土,种植湿生植物、挺水植物。(3)库岸生态护岸建设工程:库堤平整约2400平方米,铺设鱼巢砖砌块,种植护坡植物。(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水解沉淀池6个、太阳能表面曝气机12台、检查井240个及管网建设。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3900.33万元内。资金来源:除争取省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改革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报送投资进度等数据信息。
七、项目审批相关文件:《县府工作会议纪要(25)》(2025年2月21日);《****管理局****委员会议纪要》(2025年4月10日);《关于**市**江饮用水源保护巩固提升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5〕83号);《关于**市**江饮用水源保护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5〕503号)。
八、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5〕503号文要求完善相关用地审批手续。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建军常务副县长,县财政局,******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