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农田灌溉能力提升试点项目

审批
北京-北京-延庆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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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农田灌溉能力提升试点项目
建设地点:旧县镇、张山营镇、**镇、大**镇、香营乡、沈家营镇、井庄镇、康庄镇、**镇
公示时间:2025-06-10至2025-06-23
受理时间:2025-06-10
项目概况:在**、旧县、井庄、康庄、沈家营、大**、张山营、香营、**镇九个川区乡镇开展灌溉能力提升试点工程,包括农田灌溉机井**及置换170眼(含井房及水泵、变频、过滤等机井首部工程),井深约70-300m,工程实施后有效灌溉面积2.42万亩,年度取水量约537.8万m3/a,日最高取水量14.88万m3/a。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行政相对人名称:****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建秋
联系电话:186****7098
环评单位名称:**中环博宏****公司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2100
邮寄地址:**市**区庆园街60号
传真电话:****7060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17794C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