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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印发〈****学校优质发展水平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吴教督〔2020〕1号)文件精神,我局委托第三方教育机构进行现场评估认定,同****学校优质发展考核及日常规范管理检查结果赋分。经区委教育工委会议集体研究,现将2024****学校优质发展水平评**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6月1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民办教育科联系。联系电话:0512-****1980、 ****1965,联系地址:**市**区松陵镇**大厦B楼19层,邮政编码:215200。
附:2024****学校优质发展水平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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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0日
2024****学校优质发展水平评**果
AAA级学校(2所):
******学校
******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