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发改委宁发改投资〔2025〕19号文下达的2025年第二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我县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393万元。现将资金分解下达(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要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确保下达投资立即投入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实施能够广泛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要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足额及时到位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以工代赈中央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等资产,也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管护岗位开发等工作任务,****政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
要落实招标投标法和《****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应尽量简化发包程序、依法不招标,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改革以工代赈项目承接方式、创新劳务组织模式,因地制****经济**社或村民理事会自建、****政府****公司与村集体联建等新模式,充分组织本乡本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要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群众务工和发放劳务报酬等工作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广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为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重点工程配套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要做好与配套的重点工程相互衔接、发挥综合投资效益和赈济效果,激励带动重点工程吸纳更多当地群众就业。
二、有效落实监管责任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管理部门按照隶属关系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项目的监管,特别要发挥基****管理部门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国家、省和市发展改革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三、严格劳务报酬发放
要积极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低收入人口、返乡农民工和其他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施工队伍。要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投资的比例高于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做好劳务报酬发放情况公告公示。监理单位要把施工单位对群众务工的管理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就业技能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对于群众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不到位的项目不予验收通过。
四、及时做好项目调度
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于每月3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要强化信息填报管理,严格审核项目数据,提高填报数据质量,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信息反映的苗头性问题。国家和省发展改革部门将对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切实加强绩效管理
请认真对照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落实好产出、效益、满意度、计划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等指标,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附件:1.**县2025年第二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解表
2.2025年第二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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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