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东五里营220****电站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5-06-10 17:27 至 2025-07-10 17:27 | |||
| 行政区划 | **自治区-**市-**区 | 地块面积(m2) | 9594.94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根据**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该地块土地用途为供电用地,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U公用设施用地中供电用地U12。 | 地块详细地址 | **自治区**市**区金丰街以南,双树西巷以西 | |||
| 经度 | 111.684550 | 纬度 | 40.773401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4-14 至 2025-05-08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黄蕊 | 单位联系电话 | 177****8102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黄蕊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7****8102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贺彦文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7****2567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自治区**市**区锡林南路218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东五里营220****电站建设项目位于**自治区**市**区金丰街以南,双树西巷以西。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50132°,北纬40.****00514°,地块面积为9594.94m2。调查地块规划为公用设施用地。 调查单位于2025年4月开展地块的初步调查工作,包括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地块****良种场,现归****所有,地块历史上地块历史2004年时,****加油站、民房和道路,其余区域为大片荒地;2014年,地块内民房拆除,****加油站和道路。2019年,****加油站,随着车流减少,地块内的道路失去原有功能,转为荒地,另外地块内建设了施工临时用房,其余均为大片荒地。2024年4月,****电站开工建设,2024年4月至今,地块内为已建施工临时用房和****电站用房。****加油站的建设,涉及了柴油、汽油的储存,但加油站在运行过程中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爆炸事故,现场踏勘时通过色、嗅感官判断,未发现污染痕迹。****电站基础施工前对构筑物底部地基土层全部进行了换填作业,换填作业深度为3.5m左右,现场遗留的油罐储坑底部未发现有柴油、汽油洒落、遗留痕迹,地块内土壤颜色、气味正常,未见污染痕迹。现场踏勘时未发现有刺激性气味。同时在地块内布设了9个现场快速检测点位,根据现场XRF快速检测数据显示,调查地块范围内土壤XRF读数结果正常,未出现某个点位重金属检测值明显较高的情况;现场PID快速检测数据显示,土壤点位PID检测读数正常,未出现某个点位检测值明显偏高的情况,结合现场观察土壤颜色和气味,判断地块土壤不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基于企业在建设时进行了土方换填作业,结合以上分析,可以初步判断地块土壤不存在挥发性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情况。另外与地块外1个土壤对照点对比,地块内、外土壤检测点位快筛结果相差不大。最终确定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接受;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因此调查地块内,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的可能性小。 相邻地块2004年到2023年期间地块主要是由原来的荒地、旱田转变为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原来的道路用地随着城市的规划新道路的建设,原道路用地转化为荒地。不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及危险废物储存、利用及处置等重点行业。 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上为旱地、天然草地、城镇用地、特殊用地、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用地、菜地、有林地、苗圃、未成林造地、河流水面、农村常住人口点用地、公园绿地、沟渠、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种植园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基地、道路用地、乔木林地、其他草地、空闲地、水浇地、科教文卫用地、轨道交通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物流仓储用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地块周边1km范围****汽修厂、废品收购站、****工厂、洗车房等,但上述企业可能对本次调查地块造成影响极小,本地块周边无潜在污染源。 本次调查经过历史资料调查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调查资料对比分析,分析地块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工作。通过调查,确认地块内及相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不会造成污染,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到此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的调查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