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投审〔2025〕103号
****改革局关于**县蓝口镇典型镇培育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报来《关于**县蓝口镇典型镇培育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办公室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蓝口镇典型镇培育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政府
项目统一编码:****
三、主要建设内容:对蓝口镇进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补齐城镇发展短板,打造典型示范镇。主要内容包括:
(一)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工程:打造美丽乡镇入口通道,铺设地砖、沿河绿化美化、改造围墙约220米;美丽示范主街房屋外立面风貌提升约114栋,圩镇内房屋外立面统一改造约500栋;塘心桥至齐坑村桥提升美丽河道约1.5公里,沿河布设绿植、景观节点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改建外部招牌,改造提升钢结构棚;**绿美生态小公园。
(二)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程:圩镇内布设四分类垃圾投放点,实现垃圾收集点100米半径全覆盖;升级改造(土陂)垃圾转运站,改造通风除臭系统,配备高效压缩机;清理圩镇内主街道房屋前后的“六乱”,完善圩镇入口、重要节点标识标牌。
(三)城镇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提升工程:****停车场内新增新能源充电桩(含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新规设停车位;完善室内外综合体育建设场地设施;****中心;改造冷链仓储厂房。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6755.00万元内。资金来源:除争取省级补助典型镇培育资金和其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改革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报送投资进度等数据信息。
七、项目审批相关文件:《关于**县蓝口镇典型镇培育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5〕95号);《关于**县蓝口镇典型镇培育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5〕512号)。
八、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5〕512号文要求不得新增建设用地,在建设过程中不得占用或损毁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新增违法用地。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建军常务副县长,县财政局,******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