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65号公告)和《**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以下简称“三贡化工”)申请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三贡化工位于****市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羊横三路12号,主要从事光电企业产生的废剥离液、废N-甲基吡喏烷酮、废草酸蚀刻液、废BOE蚀刻液、废铝刻蚀液和废ITO刻蚀液的综合利用。2011年4月,三贡化工首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川环危第****83010号)。2013年9月、2016年12月、2022年10月,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23年7月,三贡化工技****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成环审(评)〔2023〕57号)。
二、申请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拟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代码: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1-06、900-402-06、900-404-06),HW34废酸(398-005-34、398-006-34、398-007-34、900-300-34)。
拟核准经营规模:14500吨/年(其中,HW06经营规模3000吨/年,HW34经营规模11500吨/年)。
拟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综合经营(R2、R6)。
拟核准有效期限:1年。
经审查,****符合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拟同意为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我厅接受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对反映的问题,我厅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刘林
联系电话:028-****9029
地址:**市科园南路88号
邮编:610041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9日
****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