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项目电池输送连廊工程设计[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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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项目电池输送连廊工程设计[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项目电池输送连廊工程设计[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8日

磋商日期:2025年06月10日

**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项目电池输送连廊工程设计[二次]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和****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科技城金港路35号8楼/**省**市**区治淮路570号

报价:人民币 肆拾伍万壹仟捌佰元整(4518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成交候选人信息及评审情况一览表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业主单位名称:****

地址:安****经济开发区新型家园A9商业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900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负责人:徐工

联系电话:0551-****5007

公示期: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13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551-****5007。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联系电话:0551-****690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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