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市**区KCGD2023-2号地块
占地面积:17455.50m2
地理位置:**市**区关**道春城路292****中心西北侧
土地使用权人:**市城建****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空地
未来规划:地下商业/地下商务金融/地下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5月。调查单位5月接受土地使用权人委托后即开始收集资料,5月26日对调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工作并对调查地块表层土壤进行快速检测,同时也对地块周边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当天也开展了人员访谈工作,访谈人员共有4位,主要为生态环境部门人员、地块周边区域人员及土地使用权人。通过对上述工作获取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调查地块及区域的历年用地情况如下:
调查地块原为荒地;1922年唐继尧在调查地块所处区域成立机场(**巫家坝国际机场前身)并于1923年完成初步建设,1949年中国人民**军军管会接管机场,1955年机场移交中央民航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前身)管理,1958年机场启动首次大规模扩建工程后陆****停车场、候机楼及停机坪并投入使用;2012年6月机场停止运营后调查地块随之闲置;2014年调查地块内建筑设施被拆除,****政府征收地块,并于2015年交由**市城建****公司管护;2022年后调查地块内开挖地下室,地块表层除硬化道路外其余区域部分覆盖植被,部分用于临时存放车辆和建筑材料。调查地块周边区域现状和历史上主要为居民区、办公楼、临街商铺、在建楼盘和道路。经分析,调查地块内周边区域活动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三、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停车场、候机楼和停机坪使用,之后调查地块内开挖地下室,表层除道路外其余区域部分覆盖植被,部分用于临时存放车辆和建筑材料。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农药和肥料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调查单位现场踏勘时调查地块内及其周边未见工业固废倾倒和填埋痕迹,无化学品储存和运输痕迹。现场快速检测土壤中常规8项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总量读数均较低。人员访谈获取的信息也未能表明调查地块内及其周边存在可能造成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情形。
因此,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不存在污染,调查活动可在第一阶段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工作。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地下商业/地下商务金融/地下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