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校区东泽苑****餐厅)部分、三楼整体出租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1,602,000.00 租期内总租金(元) |
出租面积
| 约3393平方米(以实际为准,如有出入,不调整成交价)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6-11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06-24 |
出租标的地址
| ******校区东泽苑****餐厅)部分、三楼整体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三楼目前空置,****餐厅初)在经营,计划暑期开始左右腾空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利人为****水晶晶****公司,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根据相关文件,由出租方全权管理、维护、运营校内产业项目。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交付。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王老师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1-****9225 |
| 联系地址 |
****开发区学府街508号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602,000.00 租期内总租金(元)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1.租金最低限价作为竞标底价,成交价高出挂牌价20%(含)以下,按合同周期分五次支付。 2.成交价高出挂牌价20%以上~40%(含),按合同周期分二次支付。 3.成交价高出挂牌价40%以上,按合同周期一次性付清。 |
出租用途 |
食堂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租期 |
5年(预计2025.7.15-2030.7.14)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截止日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证明材料:提供“符合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证明材料:提供“符合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证明材料:提供“符合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书代写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20 |
交纳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在项目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浙企采”平台发起未中标或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申请,“浙企采”平台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原路退还未中标或未成交****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在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浙企采”平台发起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申请,“浙企采”平台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退还中标或成交****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招投标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投标时间: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征集投标人并办理线上投标手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浙企采”平台(https://www.****.com)—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投标保证金支付,逾期无效。 2、投标截止时间,如未征集到投标人,则项目流标。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予开标。 4、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评标委员会认定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5、项目开标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3家(或3家以上),则按照招标公告确定的时间及招标方式确定最终的成交价和承租方。电子标服务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刘先生 |
电话 |
400-****-3939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www.****.com |
附件(1)
招标文件-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南浔校区东泽苑食堂二楼(现学友餐厅)部分、三楼整体出租.docx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