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 **市区域集中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 已由 ****审批局 以 霸行审招标核准[202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7401.20 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11140.26 万元。 建设规模:0 级网:自 2#井场、3#井场、4#井场的热力管线至博雅换热站,3#井场分支, 沿**连接线北侧,距路边 10m,向东敷设,管径 DN400,单管长度约 2831m; 4#井场分支,沿规划**路西侧,距路边 7m,向南敷设,管径 DN250,单管长度约 982m;3#、4#井场分支汇合后的支干管继续向西敷设,管径 DN400,单管长度约 886m;2#井场分支,沿 S273 东侧沟渠向南敷设,管径 DN350,单管长度约 3000m;后沿**连接线北侧向西敷设 1747 米,与 3#、4#井场分支汇合后,主管管径 DN450,沿京九铁路东侧向南敷设,单管长度约 1365m,再向东敷设 868 米,再向南 840 米,再沿聚英道北****能源站,单管长度约1031m;0 级网单管总长度约 13550m。 市政一级网:****能源站至华旭热力站,先沿聚英道南侧向西敷设,再沿益津路东侧向南敷设,最后沿益众路道路下方向西敷设至华旭热力站,管径 DN500,单管长度约 2147m。 2#井场、3#井场、4#****能源站内 0 级网侧设加压水泵各 2 台。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1344.26万元。计划工期: 总工期182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2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6年01月12日。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施工工作单位提供)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有热力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 成员均应提供); √自2020年6月1日以来完成过热力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 均应提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动力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动力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标书代写
3.1.3其他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6月1日起至 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1)财务要求:2023年度或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公司****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 流量表、利润表)。 (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与该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全省远程异地”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标书代写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 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 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 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 定; □ 其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11 08:30 至 2025-06-17 17:3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及**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7-0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 “惠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依据国家发改法规[2014]1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费。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一档:概(估)算<500万,收费金额300-900元;二档:5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1000元;三档: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2000元;四档:2000万≤概(估)算<5000万,收费金额3000元;概(估)算≥5000万,收费金额4000元。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提出,联系人: 白兵 , 联系电话: 0316-****771 。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0316-****939
电子邮箱:****@sina.com
| **市区域集中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4000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河****开发区106国道西侧翠竹道南侧118号 | 地址:**省**市**市金帝佳苑小区底商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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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总 | 联系人:白兵 |
| 185****5010 | 电话:0316-****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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