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人):**市豫龙****公司
****房屋修理修缮(一),经2025年06月06日-2025年06月10****小组评判并公示后,确定你单位为成交单位。成交工程价款为27.800万元。请贵单位接到本通知三日内速到我单位签订合同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单位(盖章):****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2025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