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中心】大悟县芳畈镇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HBDW-202505SZ-006001001)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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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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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县芳畈镇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资金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县芳畈镇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资金项目于2025年05月16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6月10日在**开标二室开标,并于2025年06月10日完成评标工作。 ****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公司 ******公司
投标报价
(元)
****644.39 ****422.19 ****663.89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240日历天 240日历天 2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高伟 范亚雄 吴刚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贰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242****34496 鄂242****25376 鄂242****26317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6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址:**县芳畈镇芳畈街
联系人:黄主任
电话(传真):139****1769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批发城七号楼2层
联系人:****
电话(传真):152****2171
3.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址:**县**大道60号
联系人:徐晓巍
电话(传真):0712-****680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25年06月11日
附件: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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