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和溪供销社质量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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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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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供销社质量提升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96222.94元(含暂列金13500元),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供销社质量提升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标书代写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本招标项目建筑面积8281平方米,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建市[2016]226号}文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属于小型规模,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396222.94元(含暂列金13500元),发包价为人民币¥357950.65元(含暂列金135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做好**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到****(**省**市芗**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B区17幢)购取招标资料,每份标书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6月23日 08:30: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6月23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至**省**县**镇西环路87号401室(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取标书凭证,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及**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和溪镇

电话:139****4754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芗**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B区17幢,邮编:363000

电话:187****4538,传真:/

联系人:小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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