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等文件规定,******局委托****对**精****处理厂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了第一阶段调查,并编制了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精****处理厂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精****处理厂西侧地块,位于G238国道北侧,****处理厂西侧。地块中心位置为115°1′3.99066″E,24°41′34.85905″N。
3.基本情况:地块占地面积为11086.09平方米,该地块用地性质由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城镇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变更为公共管理与****机关团体用地。
二、调查结论
该地块现场踏勘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地块内及其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明显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现我局对**精****处理厂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子邮件或来电来访方式向我局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通讯地址:定**客家大道87号
联系电话:0797-****123
邮箱:****@126.com
****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