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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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攀西高速 3 台报废特种车辆处置转让公告
挂牌价 59,100 元/批
保证金 8,000元
报名开始时间:2025-06-11 14: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06-18 17:30:00 标书代写
| 项目名称 |
攀西高速 3 台报废特种车辆处置转让公告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6-11 14: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6-18 17:3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延牌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 标的清单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标的现状 |
| 1 |
攀西高速 3 台报废特种车辆处置 |
车辆整备质量 41.77 吨 |
1 |
批 |
2台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1台3 吨小型平板拖车 |
|
| 转让底价 |
59100.00元/1批 |
| 数量 |
1批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 |
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付款期限: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
| 竞买资格条件 |
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或持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管理局相关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商务厅已取得资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中。 |
| 标的交割 |
1、 交割时间:支付成交款后即可移交 2、 交割地点:**(西****服务区院内) **(**市米**攀莲****管理处院内) **(**市**区G5****收费站) 3、 交割规则: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身份证签字),联系转让方联系人(见挂牌公告)进行合同签订、项目交割相关事宜。 |
交易 指南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竞价提示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时间:报名时间段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人:张玲 联系方式:0834-****471 地点: **(西****服务区院内) **(**市米**攀莲****管理处院内) **(**市**区G5****收费站) |
| 竞价报名 |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6-18 17:3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根据项目公告提示完成保证金支付。(如支付方式为钱包支付,意向竞买人需先完成对钱包的资金充值。钱包资****银行系统推送时间为准,晚于银行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保障取得竞买人资格,请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提前24小****银行账户完成资金充值。)标书代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金额(元): 8000.00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6-18 17:30:00前标书代写 3.退还: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如有剩余,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1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竞买方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竞价阶梯(元) |
5.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06-11 14:00:00至2025-06-18 17:3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成交竞买方需在资产交割前向e交易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最低收取1000.00元)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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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
1.处置标的以1批总价挂牌(车辆行驶证上整备质量换算成“吨”后,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得出,共计41.77吨),本次处置资产按现状整体转让,不拆分、不遗留。 2.本次处置资产不涉及抵押、担保、租赁、查封,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可提供13%增值税发票。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相关税费均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充分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条件自行评估是否参与报价。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现状、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度、性能、现场转运作业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和交接。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 5.本次处置为废旧资产处置,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如意向受让方在平台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及公告内容,视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的受让、搬离、运输、清场等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和条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 6.本次转让标的按废旧资产处置,受让方仅可作为废旧资产回收,根据国家废旧资产回收的相关规定作出废旧回收的相关处理和使用,以上信息所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知晓,最终成交后受让方如违反相关规定擅自将其进行再次出让或组装翻新再次投入使用等发生任何的安全、环保、消防事故与转让方无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事宜。 7.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搬离、运输、清场等工作,同时须接受转让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及环保责任。施工过程中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管理规定、出入门管理制度、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转让方可协助办理。受让方在施工、搬离、清场、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除)卸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受让方施工、搬离、清场、办证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自行安排吊车或者随车吊进行装卸,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须清运拆除、装运标的物时所产生的垃圾、废料,装运完毕后,受让方须将现场清理完毕,保持现场整洁。 9.自标的物移交至受让方之日起,受让方应全面负责标的物的安全环保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标的物的运营、使用或处置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安全、环保、消防、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政策要求。如因受让方在标的物的运营、使用或处置过程中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政策要求,导致任何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或其他违法行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且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 10.受让方必须满足本公告所规定的竞买资格条件才可参与本标的,因受让方不满足竞买资格条件而导致成交失败的,转让方有权罚没受让方保证金。 11.转受双方应当于《产权交易合同》及《安全协议》生效且受让方交纳所有交易价款之日起,按照公告要求完成交易标的交接、搬离、运输、清场工作。 12.受让方按照国家规定报废车辆处理程序,须给转让方出具并提供《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车辆残值结算单》等资料。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成交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车辆报废手续。 13.特别提示:本公告的成交价款是指受让方实际支付给转让方的金额(不含受让方需支付的平台服务费)。平台收取受让方的服务费在所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由平台退回,不足部分需补齐。 14.特别提示:在交付过程中,废旧资产市场价格可能会发生极端波动,受让方不得以价格波动为由要求调整交易价格、或要求转让方提前交付资产。 15.特别提示:本次转让涉及的估价费用3082元(转账估计单位:****集团有限公司)由受让方承担,具体转账信息在合同中约定,以线下转账的方式支付。 |
业务 咨询 |
转让方 |
名称:**** 地址:**省**市**大道**写字楼716楼 联系人:张玲 联系方式:191****8990 |
| 操作咨询 |
联系人:平台客服 联系方式:400-****-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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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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