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计量设备检定和校准服务采购2025年部分计量设备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检测服务内容、数量及预算等要求
1.检定和校准设备清单
2.预算总金额1.5万元/年。
3.服务期为3年,第二年起视第一年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2.必须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所投的服务必须全部在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3.具有设备计量检测相关资质,具备CNAS、CMA资质认证的资质证书;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良好的质量控制体系、质量评价记录,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四、需提交材料
1.《****计量设备检定和校准服务采购项目报价表》(请通过如下二维码下载),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含税报价,不接受部分项目报价,需提供全部报价;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单位请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3.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需正反两面,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法人授权书);
4.CNAS、CMA资质认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应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n)、“企查查”网站(https://www.****.com/),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标书代写
6.供应商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次报价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无误,对本次报价真实性负责;
(2)除本次报价项目外,采购人新增的检定和校准项目若属于《****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降低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16〕25号)中列及的计量项目,按不高于闽价费〔2016〕2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属于的,按不高于市场价收取费用;
(3)对检定和校准的结果真实性负责,否则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以及因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4)与本次报价的其他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互为股东、监事等关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与本次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备注:上述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材料装订成册,封面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价需用文件袋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由专人送至****二楼办公室。
五、递交材料时间、地点
1.递交材料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9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人:周女士,0591-****1230
3.联系地址:**市**区排尾路271****花园5#-6#****社区****中心****办公室。
六、开标时间及中标确认方式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5年6月20日上午09:30。标书代写
2.开标地址:**市**区排尾路271****花园5#-6#****社区****中心二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3.评审办法:①本次采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②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允许进行二次报价,按二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事项
1.评审结束后,中心将在公众号进行结果公示,并主动致电中选方讨论后续事宜,不主动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同时不退还报名文件;
2.供应商一经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项目的所有报名材料要求;
3.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4.本公告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单位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