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542263K/2025-02311 | 分 类: | 重大项目批复;综合政务(其他) ; 批复 |
| 发文机关: | **** | 成文日期: | 2025年06月10日 |
| 标 题: | ********医院紧密型县****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双发改审批〔2025〕30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6月10日 |
********医院
紧密型县****中心升级改造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5〕30号
****医院:
你单位报来《****医院紧密型县****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医院字〔2025〕3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公司出具的《****医院紧密型县****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估报告》(四方咨评字〔2025〕027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中设****公司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医院紧密型县****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报告的批复》(双发改审批〔2025〕26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医院紧密型县****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
****中心****中心业务用房及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总建筑面积580平方米;购置设备14台(套、辆)。
其中,土建部分:****中心业务用房面积300平方米;改****中心面积100平方米;****中心面积100平方米;****中心面积80平方米;
设备部分:包括医疗设备8台(套);信息化设备3套;消杀物品运输车3台。
(二)建设内容:
(1)土建部分
本项目改造业务用房建筑面积580平方米。****中心业务用房改造面积300平方米;中心药房改造面积100平方米;****中心改造面积100平方米;****中心改造面积80平方米。
(2)设备部分
①医疗设备
****中心:购置医疗设备4台(套),购置128排CT机1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1台、胃肠镜影像系统1台、碎石影像诊断系统1台。
****中心:购置医疗设备4台(套),包括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1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1台、过敏原检测分析仪1台。
②信息化设备
****中心:购置AI影像辅助诊断系统1套。主要发挥作用是提高分诊准确率,优化患者就医路径。
****中心:购置中心智慧药房系统软件1套。(包含快速发药、外部传输、窗口发药、高速发药机、排队叫号、取药签到、麻精药品管理、智能存取);主要发挥作用为实现药品库存精细化管理,提升处方处理效率及安全性。
购置区域合理化用药系统、中心药房管理系统及审方平台系统软件1套,用于中心药房管理、智能审方系统、药师审方干预及区域合理用药,主要发挥作用是提升用药质量,提高处方效率。
③医用车辆
****中心购置消杀物品运输车3台。
三、建设地点
****医院院内。
四、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0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6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为164.49万元,设备购置费为305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48.0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235.51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地方财政资金解决。
六、相关要求
****医院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医院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医院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建设局、应急局、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卫生健康局作为主管部门对项目要履行管理职责,不断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高项目实施质量,****政府投资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 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
2025年6月10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