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潭镇廉明居养老中心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审批
福建-宁德-福安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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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委托****对****中心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中心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置****社区,****中心经纬度为E:117.970781°,N:26.642323°,占地面积2.7亩,****中心经纬度为E:119.615933°,N:26.993260°,占地面积1941.8平方米,调查地块**村道,南至村道,****社区居民区,****社区农用地。调查地块内原为山地,后开挖山地在地块内南侧建设养老院,地块内北侧区域种植农作物,主要种植白菜、空心菜,规划为****中心,属于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080701。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调查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调查工作内容与程序,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在现场勘查过程使用X射线荧光快速检测仪(XRF)、光离子化检测仪(PID)等快速检测设备对调查地块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分析并编制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对调查地块开展历史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确认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无明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调查地块内快速检测点位的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本次第一阶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工作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作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等项目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系人:陈仙锋 联系电话:187****9886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通讯地址:**省****中心1号楼1001

联系人:王玉明 联系电话:135****062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