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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11MA2B9E112A | 建设单位法人:邵旸 |
| 蒋周淼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新塍镇凤舞路 358 号 |
| ****年产 12000 吨纸制品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8-纸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239-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新塍镇凤舞路 358 号 |
| 经度:120.60056 纬度: 30.7963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07 |
| 嘉环秀建〔2023〕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2-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00 |
| 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11MA2B9E112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411MA2B9E112A | 验收监测单位:中科检测技术****公司 |
| 913********1603359 | 竣工时间:2024-0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9-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企业公示栏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 12000 吨纸制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 11500 吨纸制品 |
| 实际淋膜纸年产500吨不再生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涂布纸:原纸-涂布-烘干-冷却-收卷-分切-成品 淋膜纸:原纸-电晕-淋膜-分切-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涂布纸:原纸-涂布-烘干-冷却-收卷-分切-成品 |
| 淋膜纸不再生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涂布废气、烘干废气、印刷废气收集后的废气由一套热交换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TA001,处理效率可达 85%)后通过 2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淋膜废气在挤出、淋膜工段处设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本项目新增 3 台热风炉(1 用 2 备)。热风炉通过燃天然气产生热量,在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 烟气,烟气通过 15m 高烟囱排放;本项目新增 1 台有机热载体(导热油)锅炉,锅 炉通过燃天然气产生热量,在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烟气,锅炉烟气通过 25m 高烟囱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纳入污水管网,最终送**市联合****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主要采用设备减震、厂房隔声和消声等措施。 固废:本项目废纸边角料、一般废 包装物、废版经收集后综合 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导热油(900-249-08)、废油桶(900-249-08)、废机油(900-214-08)、废液压油(900-218-08)、废活性炭(900-039-49)、清洗废液(264-013-12)、废擦拭物(900-041-49)、废硅油(900-014-13)和危废废包装物(900-041-49)暂时在厂内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涂布废气、烘干废气、印刷废气收集后的废气由一套热交换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淋膜工艺不再实施,无淋膜废气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本项目新增 2 台热风炉(1 用 1 备)。在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烟气,烟气通过 25m 高烟囱排放;本项目新增 1台有机热载体(导热油)锅炉,锅炉通过燃天然气产生热量,在天然 气燃烧过程产生烟气,锅炉烟气通过 25m 高烟囱排放。 本项目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新塍镇污水管网,最终由**市联合****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海。 噪声:本项目合理布局,设计中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强声源设备采用防震、消声、隔音措施;将风机、空压机等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房间内,对其进行墙壁隔声;对风机加装消声器,噪声较强的设备设隔音罩;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纸边角料、废板收集后委托****进行回 收处置;废导热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 炭、清洗废液、废擦拭物、废硅油、危废废包装物委托******公司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废包装物收集后废品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淋膜工艺不再实施,我淋膜废气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864 | 0.0891 | 0 | 0 | 0.086 | 0.086 | |
| 0 | 0.043 | 0.045 | 0 | 0 | 0.043 | 0.043 | |
| 0 | 0.004 | 0.004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7 | 0.12 | 0 | 0 | 0.007 | 0.007 | / |
| 0 | 0.109 | 0.181 | 0 | 0 | 0.109 | 0.109 | / |
| 0 | 0.003 | 0.048 | 0 | 0 | 0.003 | 0.003 | / |
| 0 | 0.142 | 0.156 | 0 | 0 | 0.142 | 0.142 | / |
|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废水的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 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入网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理后纳入新塍镇污水管网, 最终由**市联合污水处 ****公司集中处理 达标后排海。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 | 监测结果表明,企业废水入网口的水质中 pH 范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的浓度日均值达到《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均值达到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的相关标 准。 |
| 1 | 涂布、烘干及印刷废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GB41616-2022)表 1 中的相关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表 2 恶臭污 染物排放标准值。 | 涂布废气、烘干废 气、印刷废气收集后的废气 由一套热交换器+二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25m 高排气筒(DA001)排 放; | 涂布废气、烘干废气、印刷废气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 放浓度均低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 1 中大气 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的有组织排放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
| 2 | 天然气燃烧废气处理设施 | 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3271-2014)表 3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限值;氮氧化物执行《**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 达标规划》(嘉政办发〔2019〕 29 号)和《2020 年**市区 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方案》嘉 生态示范市创〔2020〕34 号) | 本项目新 增 2 台热风炉(1 用 1 备)。 在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烟 气,烟气通过 25m 高烟囱排 放; | 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 废气中的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 3 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的排放浓 度均低于《**市大气环境质量嫌弃达标规划》(嘉政办发〔2019〕29 号)和 《2020 年**市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方案》嘉生态示范市创〔2020〕34 号)相 关要求 | |
| 3 | 锅炉废气处理设施 | 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的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的排放执行《**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 达标规划》(嘉政办发〔2019〕 29 号)和《2020 年**市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方案》嘉 生态示范市创〔2020〕34 号) | 锅炉通过燃天然气产生热量,在天然 气燃烧过程产生烟气,锅炉 烟气通过 25m 高烟囱排放。 | 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林格曼黑度的排放浓度 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燃气锅炉大气污染 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低于《**市大气环境质量嫌弃达标规 划》(嘉政办发〔2019〕29 号)和《2020 年**市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方案》 嘉生态示范市创〔2020〕34 号)相关要求;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厂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东侧民居噪声昼夜执行《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 | 本项目合理布局,设计中尽 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 强声源设备采用防震、消 声、隔音措施;将风机、空 压机等噪声设备尽量布置 在房间内,对其进行墙壁隔 声;对风机加装消声器,噪 声较强的设备设隔音罩;加 强管理和设备维护,同时确 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 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 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厂界噪声昼夜监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东侧民居噪声昼夜监测值均低于《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 |
| 1 | 本项目废纸边角料、一般废 包装物、废版经收集后综合 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 门统一清运;废导热油 (900-249-08)、废油桶 (900-249-08)、废机油 (900-214-08)、废液压油 (900-218-08)、废活性炭 (900-039-49)、清洗废液 (264-013-12)、废擦拭物 (900-041-49)、废硅油 (900-014-13)和危废废包装 物(900-041-49)暂时在厂内 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 进行安全处置。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资 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 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 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 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 处置,实现**的综合利用。 需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必须委 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且具备 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对 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 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 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厂内暂 存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实施。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 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 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 的个人或单位处置危险废物, 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 险废物。 | 本项目产生的废纸边角料、 废板收集后委托**凯思 ****公司进行回 收处置;废导热油、废机油、 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 炭、清洗废液、废擦拭物、 废硅油、危废废包装物委托 **归零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废包 装物收集后废品回收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 期清运。 |
| **市**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处理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市**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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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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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及相关规定,VOCs、颗粒物、SO2和NOX按照削2增1的区域平衡削减方案,则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VOCs为0.312t/a,颗粒物为0.096t/a,SO2为0.240t/a,NOX为0.362t/a总量控制指标****交易中心储备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新增VOCs、颗粒物、SO2和NOX总量指标分别为0.156t/a,0.048t/a、0.120t/a和0.181t/a,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及相关规定,VOCs、颗粒物、SO2和NOX按照削2增1的区域平衡削减方案,则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VOCs为0.312t/a,颗粒物为0.096t/a,SO2为0.240t/a,NOX为0.362t/a总量控制指标****交易中心储备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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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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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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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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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