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预审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5-06-10 |
| 标 题 | **县夸套闸拆建工程 | ||
| 文 号 | 苏自然资预(2025)15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自然资预〔2025〕15号
******厅关于**县
夸套闸拆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规划局:
《关于**市**县夸套闸拆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水利项目,拟拆除重建夸套闸,疏浚新老闸河道2千米,疏浚新闸下港道0.9千米。项目建设对消除其四类闸安全隐患,提高夸套地区除涝标准和巩固**海堤挡潮防潮标准,保障**沿海开发和地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符合供地政策。
二、该项目拟选址位于**市**县**镇,****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大**核心监控区;****自然保护区1.9863公顷,2024年10月9日,省林业局出具《关于〈**县夸套闸拆建工程对**盐****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苏林保〔2024〕26号);项目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1.7899公顷,2025年4月25日,****办公厅出具《关于**县夸套闸拆建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的函》(苏政办函〔2025〕30号),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规则。
三、该项目拟申请用地1.9863公顷,其中农用地1.1306公顷,未利用地0.8557公顷,不涉及耕地和建设用地。按照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用地规模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后续用地许可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规定,并按照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全额纳入项目投资概算。
五、该项目未压覆重要矿产**,如报批时压覆重要矿产**情况发生变化需重新查询。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原国土**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芜申线**段航道整治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此页无正文)
******厅
2025年6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2025年6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