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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前公示表 | |||
| 事项名称 | ****社区新丽园片区微改造项目建议书 | ||
| 申报单位 |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区新造镇新丽园小区 | 建设期限 | 2025年11月至2026年5月 |
| 总投资 | 1926.56万 | 资金来源 | 由**区、新造镇财政按5:5比例承担,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奖补或预算资金 |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该项目计划****社区新丽园片区微改造工程,含新丽园一期及新丽园二期,改造建筑面积约3.66万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增楼栋消防设施、楼道适老化扶手、空调冷凝水管及雨水管、监控设施、景观小品、信息宣传栏,更换楼栋门、楼道照明、屋顶防水隔热、室外照明设施,完善小区室外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及人行安全设施,重新铺设小区道路及小区地面铺装,清疏排水管道,清淤化粪池,清洗并局部修补外墙,修缮围墙,粉刷楼道,修复踏步,规整楼道三线,整治三线,配套小区信息标识,升级原有垃圾收运点、小区入口标识等。 | ||
| 审批科室 | 改革科 | 联系电话 | ****8881 |
| 电子邮箱 | gaigeke@gz.****.cn | 邮政编码 | 511499 |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2670 | ||
| 邮政地址 | **市**区**东路319号 | ||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7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 (以上应填写《广****改革局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