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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省干线公路联十五线**生态环岛公路八尺门至光伏产业园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11日 14:42 |
| 开标时间 | 0002年11月30日 00:00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艺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991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西埔镇景运巷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6-****13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祥园路108号3幢6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9915 | ||
采购包1(国省干线公路联十五线**生态环岛公路八尺门至光伏产业园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
采购包1(国省干线公路联十五线**生态环岛公路八尺门至光伏产业园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 采购人代表: | 林冠华 |
| 评审专家: | 陈志红 、 吴燕如 、 马学源 、 戴建智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类别:工程类项目。 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闽招协[2021]32号收费指导意见并结合市场行后,最终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1000元包干计取。③专家评审费按照《****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8)8号文规定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国省干线公路联十五线**生态环岛公路八尺门至光伏产业园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3.1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称:****
地址:**县西埔镇景运巷2号
联系方式:0596-****1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祥园路108号3幢606室
联系方式:189****991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艺敏
电话:189****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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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