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发改〔2025〕27号
****改革局
关于**县粤桂****中心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报来的《关于审批**县粤桂****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已收悉。根据****公司出具的评审报告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农业产业壮大,全面推进农业项目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高质量生活水平,同意建设**县粤桂****中心。
二、项目名称:**县粤桂****中心。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项目建设地点:**县**镇百灵村。
六、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一栋2层楼的粤桂****中心,总建筑面积为1365㎡、以及水电等配套设施。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 499.7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1.64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4.34 万元,预备费 23.80 万元。资金来源为粤桂协作资金,企业自有资金。
八、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
九、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节能、环境保护、劳
动安全卫生措施。
十、工程招投标。本批复附《招投标核准意见表》一份,
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核准意见表》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尽快完善相关材料及开展下阶段工作,按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审批和许可手续,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附件:**县粤桂****中心招投标核准意表
****改革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县粤桂****中心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工程勘察 | |||||||
| 工程设计 | |||||||
| 工程监理 | |||||||
| 其他 | |||||||
| 审批 部门 核准 意见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2025年6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