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基本信息
采购人:****
采购项目名称:**市文旅局高立柱广告位租赁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高立柱广告位租赁采购项目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三、原因阐述:
1、****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2号、【2018】33号)文件精神,**旅游****公司是泽贡高速旁高立柱广告位租****公司。****是**旅游****公司(国****公司。
四、指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一)供应商名称:****
(二)供应商地址:**自治区**市**区**大道16号
五、论证专业意见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二)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职称:
谢相儒 ******公司 高级
何艳 ******公司 中级
王伟伟 ****勘查开发局四0五地质队 中级
郭君 ****信息化局 中级
李高先 山****事务所 中级
六、公示期限
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时间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财政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及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财政部门,超过期限恕不予以受理。
采购人:****
联系地址:**市
联系电话:0893-****166
监管部门:******服务局
联系地址:**市
联系电话:08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