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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6-11
依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中国(**)自由贸易****管理委员****数据中心示范项目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中心示范项目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主体:****研究院有限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中心示范项目位于**市**区南汇嘴东部海域,项目依托**临港海上风电一期、****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用海范围距离南汇嘴岸线最近约13.05km。项目用海内容为数据舱平台、海底电缆以及取排水口。项目用海类型为 工业用海 其他工业用海 。项目总用海面积为5.4230ha,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0.1815ha,取、排水口用海面积为2.6552ha,海底电缆管道用海面积为2.5863ha。
申请用海期限:15.5年。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下载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区管委****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市**区申港大道200号C521室;邮编:201306
电话:****2591
传真:****6581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