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文 号:德市罗住建备凭〔2025〕13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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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6-09
罗******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5年6月6日申请龑江水韵天和(B区)项目一期工程(B-2号楼、B-3号楼、B-4号楼、B-5号楼、B-6号楼、B-7号楼、B-10号楼、B-大门)(施工单位:****;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兴怡****公司;项目地址:****大学北路103号;规划总建筑面积55183.220㎡,本次申请局部验收建筑面积9386.880㎡,其中B-2号楼,地上3层建筑高度12.037m,建筑面积1262.630㎡,为低层住宅,属于公共建筑;B-3号楼,地上3层建筑高度12.037m,建筑面积1262.630㎡,为低层住宅,属于公共建筑;B-4号楼,地上3层建筑高度12.037m,建筑面积1262.630㎡,为低层住宅,属于公共建筑;B-5号楼,地上3层建筑高度11.737m,建筑面积1262.630㎡,为低层住宅,属于公共建筑;B-6号楼,地上3层建筑高度11.737m,建筑面积1262.630㎡,为低层住宅,属于公共建筑;B-7号楼,地上3层建筑高度12.037m,建筑面积1262.630㎡,为低层住宅,属于公共建筑;B-10号楼,地上3层建筑高度12.050m,建筑面积1631.300㎡,为低层住宅,属于公共建筑;B-大门,地上1层建筑高度6.700m,建筑面积179.800㎡,为单层公共建筑,属于公共建筑)消防验收备案,提交的下列备案材料:
1.消防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消防查验文件);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备案材料齐全,准予备案。
该工程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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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