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鸣鹿乡发展类村庄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 项目类型 | 其他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1573.99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县鸣鹿乡发展类村庄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农业农村局文件《关于对鸣鹿乡发展类村庄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康农发〔2025〕82号)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现申请对**县鸣鹿乡发展类村庄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 |
标段信息
| 1 | E620********444****8001 | 1573.9900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县鸣鹿乡发展类村庄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A99-126********755362E-****0611-000005-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注册造价师 1 人、机械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7、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标段内容: 八才沟村工程内容:道路工程 10483.7 ㎡,排水渠工程 2267m,地面工程 626㎡,安全防护设施工程 120m,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等。 **沟村工程内容:道路工程 12325 ㎡,排水渠工程 1481m,地面工程 1636㎡,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等。 哈鹿村工程内容:道路工程 11487 ㎡,排水渠工程 2968m,地面工程 1396㎡,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等。 东沟门村工程内容:道路工程 9643 ㎡,排水渠工程 2063m,地面工程 4298㎡,安全防护设施 70m,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等。 胡麻沟村工程内容:道路工程 14297 ㎡,排水渠工程 2181m,地面工程 1188㎡,安全防护设施 70m,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