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科学技术局等五部门印发《**县关于促进工业项目“快验收快投产 ”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进县“工业发展年”活动,认真抓细抓实抓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促进工业项目建设早开工、早建成、早验收、早投产,长****科学技术局、****改革局、自然**局、****建设局、****研究制定了《**县关于促进工业项目“快验收快投产 ”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长****科学技术局 ****改革局
******局 ****建设局
****
2025年4月16日
**县关于促进工业项目“快验收
快投产”实施意见(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35号)、《**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闽建审改〔2022〕2号)、《**市房屋建筑工程开展分单位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龙建规[2023]5号)文件关于“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的工作要求,推进我县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项目投入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指工业项目,不含其他项目。
第三条 本意见中的分期工程或单栋工程(以下简称分期工程)联合竣工验收事项,含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
第四条 分期工程申请联合竣工验收的,应按照“功能完整、分割合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住建、自然**、发展和改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依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分期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 分期工程申请联合竣工验收的,需符合下列要求:
(一)能够形成独立、完整的使用功能,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使用功能;
2.有独立分隔的区域、出入通道和独立的设备系统;
3.与非使用区域有完整的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防火、防烟分隔;投入使用部分的各项消防设施能够独立运行;在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室外消火栓系统等重要的公共消防设施设备按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实现设计使用功能,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一令两细则”;
4.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室外排水设施、地下车库需同步验收,满足使用条件;
5.项目所属10kV开闭所、配电站房及0.4kV送出设施完整具备投运条件;充电桩、一户一表等配置应按国家技术规范建设到位。
(二)涉及防空地下室建设的,划分时应保持人防工程完整
性,且人防地下室所在的单位工程应纳入第一批次验收。
(三)如有配建公共配套用房的,应纳入第一批次验收。
(四)生产服务性用房不得单独在第一批次验收。
第七条 分期工程申请联合竣工验收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单位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出具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的《**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质量监督部门对单位工程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六)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存在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存在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的材料。
第八条 建设单位将未经验收的分期工程擅自交付使用,或主管部门将不合格的分期工程验收为合格工程交付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用期3年。
附件:“快验收、快投产”验收指南
附件
“快验收、快投产”验收指南
申报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218.6.120.125:8001/icity/public/index或登录**省网上办事大厅→找到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地市门户导航在线申报入口→选择**市→跳转到**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
网上申报操作流程:登录**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单位的账号)→注意切换到**县→选择项目类型→点竣工验收阶段我要申报→勾选要办理的事项→输入项目代码加载信息→录入项目信息→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材料要PDF格式或图片格式上传)→确认无误后点提交。
申报材料:
**县工业类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审批申请表(模板可下载)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事项二选一)
1.1 特殊建设消防验收申请表或消防验收备案表(模板可下载)
1.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合格报告)(模板可下载)
1.3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需提供审查合格的全套图纸加盖竣工图章且签章完整,分专业扫描PDF格式上传,并刻光盘存档。)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
1.4 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一式两份)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就地)》
1.5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模板可下载)
1.6 由联合测量单位出具的人防工程测量报告
1.7 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实施预案(模板可下载)
1.8 人防工程竣工图(经审查合格后的人防地下室施工图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竣工图章且签章完整,分专业扫描PDF格式上传,并刻光盘存档。)
1.9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对人民防空防护设备设施产品及安装质量组织检查检测。检验检测合格报告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要件。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1.9 移交书、移交目录(备注:****档案室,经同意可申请容缺材料,先行联合验收,上传告知承诺书代替移交书、移交目录,待档案完成全部移交后再把《**县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登记表》和《移交书》补到窗口)(模板可下载)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10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表一式两份)(模板可下载)
1.11 联合竣工验收合格文书(含规划、人防、消防、工程档案、质量监督等认可文件),在受理时无需提交,由备案部门在联合验收后自行调用。)
备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必须具备。
2 承诺时限 承诺7个工作日
3 联系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发改局:0597-****318(人防)、住建局:0597-****740(消防)、0597- ****206(施工、竣工)、0597-****426(档案验收) ******局:0597-****125(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