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审批
四川-遂宁-射洪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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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1 16:46


射府公〔2025〕10号

**市城乡道路连通工程(涪西镇至太乙镇段)项目用地土地征收,****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市城乡道路连通工程(涪西镇至太乙镇段)项目

****机关:****政府。

(三)批准文号:****。

(四)批准时间:2025年4月25日。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政府关于**市城乡道路连通工程(涪西镇至太乙镇段)建设用地的批复》(****),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关于公布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射府发〔2023〕16号)执行。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遂府函〔2024〕218号)执行。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照《******保障厅 ****财政厅 ******厅关于印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执行。

(四)农村村民住宅安置。按照《****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4〕18号)相关规定执行。被安置人员按照规定,可****基地建房/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政府、****政府、****政府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于2025年6月9日发布,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同时在****门户网站公告(网址:www.****.cn/),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8日止。

(二)对《****政府关于**市城乡道路连通工程(涪西镇至太乙镇段)建设用地的批复》(****)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政府关于**市城乡道路连通工程(涪西镇至太乙镇段)建设用地的批复

****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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