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派出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5-06-11 17:35 至 2025-08-10 17:35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市 | 地块面积(m2) | 6225.87 | |||
| 地块规划用途 | 行政办公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超化镇幸福路与园丁路(规划路)交叉口西北角 | |||
| 经度 | 113.433114 | 纬度 | 34.437368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3-11 至 2025-06-1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贾韩颖 | 单位联系电话 | 195****4239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贾韩颖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95****4239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局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徐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5****3768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报恩街10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派出所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市超化镇幸福路与园丁路(规划路)交叉口西北角,面积为6225.871 m2,约合9.339亩。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33114°,北纬34.437368°。地块四至范围:**园丁路、西至益农信息社、南至幸福路、北至林地。 根据《****政府 关于**市2023年度第二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5〕19号),该地块原属**市超化镇黄固寺村、申沟村、周岗村集体用地。 根据《****政府 关于**市超化镇园丁路西幸福**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征文〔2021〕62号)及《**市超化镇园丁路西幸福**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局超化派出所地块为行政办公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郑环办〔2023〕71号)等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然**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本次******局超化派出所地块,其用途由农用地(耕地、农村道路)拟变更为行政办公用地,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及《**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规定,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判断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且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本项目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满足行政办公用地的开发要求,认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须进入第二阶段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