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派出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5-06-11 17:44 至 2025-08-10 17:44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市 | 地块面积(m2) | 8873.71 | |||
| 地块规划用途 | 行政办公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来集镇羲皇路和学前路交叉口东南角 | |||
| 经度 | 113.459942 | 纬度 | 34.47891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4-01 至 2025-06-13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胡晓娜 | 单位联系电话 | 195****2754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胡晓娜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95****2754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局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徐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5****3768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报恩街10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派出所地块,位于**市来集镇羲皇路和学前路交叉口东南角,调查四至范围:**农田、西至羲皇路、南至商业路、北至村民多用房,调查面积为8873.713 m2,合13.311亩,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59942°,北纬34.478910°。根据《****社区空间发展规划与详细规划》及《****政府关****社区空间发展规划与详细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政文〔2019〕36号),规划用途为行政办公用地。根据法律规定及相关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情况,调查地块2010年之前地块为农田、林地、民房、深沟,深沟内为杨家门村村民所居窑洞;2010年,地块因建设新农村规划全部变为空地,仅存三处民房;2016年,地块仅存一处民房;2017年,空地开始种植作物;2021年,民房全部拆除,农田****派出所。目前****派出所。本地块内未进行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曾作为生活垃圾以及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堆场使用,无工业废水等污染物排放,建筑工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外运,地块内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 调查地块周边1 km范围内过去及现在存在的主要产污单位有****公司、******公司等,周边企业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根据污染识别分析,周边企业对本地块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综合判断本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污染识别结果,可得出本次调查结论: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且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