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人民检察院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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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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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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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开发区东****工业园好莱屋5#一层

368000.00元

98.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冻品类、冷鲜肉类、鲜活水产品类等配送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产品符合各类食品卫生标准等

368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林阿珊

评审专家:

吴秀平、沈洁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该项目为一签多年项目,一次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预算为40万元,合计三年预算为120万元。本项目按每年服务期的代理服务费累计向成交人收取。每年代理服务费将根据采购包预算金额作为计费基数,按以下收费费率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收费费率标准: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部分的,收费费率标准为1.5%。3)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b.****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3)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140********0000793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18000.00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采购结果确认日期:2025年6月11日。

3.成交供应商****成交折扣率为9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东路35号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1-****8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栋1910单元

联系人:林庆贺、黄静、林旭辉

联系电话:0591-****6081

电子邮箱:****@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庆贺、黄静、林旭辉

电 话:0591-****6081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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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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