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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县**乡岗图片区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岗背村、图合村基础设施建设,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乡岗图片区乡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乡岗背村、图合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厕所一座,换填片石及碎石1776立方米,**毛石挡土墙174立方米,**混凝土挡墙111立方米,供电电缆35米,环境整治267平方,**水沟138米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4个月。
五、项目总估算投资为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57万元;资金来源为**区援建资金及乡镇自筹。
七、****政府按照《**省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以“学院”、“中心”等名义设置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政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县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