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三标段评标结果更正公告
**市**区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于2025年5月20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区)》上发布,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异议,根据调查结果,对中标候选人作出如下变更,公示内容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 项目编号 | **** | 第一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601MAAL0TRG65 | |
| 评标总得分 | 73.31 | |
| 投标报价(元) | 669300.0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彭旭昌 | |
| 质量目标 | 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 |
| 控制价(元) | 711260元(暂定) | |
| 工期(日历天) |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 |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证书 | 证书编号 |
| 1 | **** | 彭旭昌 | 项目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GX120****9729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中标时间 | 合同签订规模 |
| 1 | **** | 2024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勘察设计项目 | ****农业农村局 | 2024.2.22 | ****850.00元 |
| 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 ****农业农村局 | 2024.****.20 | 936000.00元 | ||
|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 | **农业农村局 | 2024.****.05 | ****000.00元 | ||
| **市**区2024年大进等3个乡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开发中心 | 2023.****.04 | 21.40%下浮率 |
1.3、中标候选人其他荣誉奖项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奖项 | 获得时间 |
| 1 | **** | / | /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安建****公司:未满足资格1.4.2(12)要求。
****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资料。
******公司: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公司:未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研究院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经济标评审 | 技术标评审 | 综合标评审 | 总分 |
| 1 | **** | 23.03 | 33.28 | 17.00 | 73.31 |
| 2 | 中誉****公司 | 24.83 | 37.36 | 25.00 | 87.19 |
| 3 | ****公司 | 23.80 | 32.70 | 20.00 | 76.50 |
| 4 | **省****设计院有限公司 | 24.21 | 31.98 | 9.00 | 65.19 |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区)》 |
| 公示时间 | 2025.6.12-2025.6.17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
地址:**市**区钢一路46号
联系人:金**
电话:135****8460
邮箱:****@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街道建设东路古楼北六号
联系人:杨勇
电 话:195****5185
电子邮件:****@qq.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
地址:**市**区钢一路46号
联系人:郝晓光
电话:158****0002
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