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十七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生物质锅炉整治效果不佳,****公司生物质锅炉未按要求停用,另有27家企业生物质锅炉未纳入整治清单,24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未按要求实施淘汰。
二、责任单位
**市委、市政府
三、验收单位
****环境局、****监管局、****发改委、****工信局共同牵头。
四、整改目标
提升生物质锅炉整治效果,完成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
五、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一:责****公司立即按要求停用生物质锅炉,2024年9月底前拆除到位。
完成情况:**市不涉及。
整改措施二:按照《****电厂与生物质锅炉综合治理方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文件要求,对全市生物质锅炉开展排查,2024年9月底前,建立生物质锅炉整治任务清单,督促相关企业对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治。2024年12月底前,淘汰类锅炉停用淘汰到位,整治类锅炉达到**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相关要求。
完成情况:经排查,**市共10家企业9台生物质锅炉需完成整治工作。其中,停用淘汰类6台、整治类3台。
2024年,句****经营部(与****公司共用锅炉)、******公司、****材料厂、**市****公司、句****公司共6家5台淘汰类锅炉拆除停用到位,**通瑞环保****公司完成对1台淘汰类生物质锅炉的天然气改造工程;对****公司、****公司共2台整治类锅炉开展整治,经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已达到**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相关要求);**金****公司内(******公司)的1台整治类生物质锅炉一直处于停用状态,****政府****环境局对该生物质锅炉使用情况及时跟踪督查。
整改措施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依规查处生物质锅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完成情况: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生物质锅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超期未检、排放超标、使用不合规燃料等问题绝不姑息,****环境局****制造厂的违法行为下达整改通知并依法予以处罚。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开展排查,**市共有10家企业9台生物质锅炉,已拆除淘汰6台,整治完成3台。二是严格执法,****制造厂的违法行为查处到位。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到。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6日)向市攻坚办反映。
监督电话:0511-****9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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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