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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报来《关于上报调整的函》(晴教函〔2025〕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民中办学设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民族地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原则同****中学综****体育场建设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原晴发改发〔2023〕54号同时作废。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10603.14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含学生实践技能用房)1栋7004.00平方米、学生宿舍1栋3599.14平方米,**、改造篮球场地6998.11平方米,以及设备购置及室外附属工程。
三、建设性质:扩建。
四、建设地点:**县东观街道办**民中校园内。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880.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3837.88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72.31 万元,基本预备费 276.25 万元,设备购置费 394.00 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3912万元,地方专项资金968.44万元。
六、项目法人:****。
七、建设期限:12个月。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尽快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应当严格遵循估算控制概算原则进行限额设计,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概算必须控制在可研批复核定数以内,不得突破。要严格落实中办发〔2013〕17号、中办发〔2017〕70号文件精神,严禁搭车建设楼堂馆所,建成后不得调整用于办公用房。
附:1、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2、投资估算表
****改革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