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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0MA2W8W692X | 建设单位法人:朱思坤 |
| 朱思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铜****开发区 |
| ****园区临津大道以东、桐国路以南 |
| 年产210吨高纯电子专用材料产业化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5-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园区临津大道以东、桐国路以南 |
| 经度:117.93716 纬度: 31.04494 | ****机关:**市经开区安全生****管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2-26 |
| 安环〔202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2-09-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0 |
| 35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00MA2W8W692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00MA2W8W692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0111MADH05K74E,913********9404598 | 竣工时间:2022-06-23 |
| 2024-08-22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1-22 |
| 2025-05-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show/4/57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生产电子专用材料约210吨(209.7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电子专用材料约168.7吨 |
| 实际生产规模减小。项目原规划的钛基产品(Ti基产品)、钽基产品(Ta基产品)、正硅酸乙酯、环辛烷(电子级)产品生产已取消,后续不再生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Sn基产品、Zr基产品、Si基产品、Hf基产品生产工艺均为合成类,主要生产工序包括混合、反应、过滤、蒸馏、精馏。四氯化钛、三甲基铝产品生产工艺均为分装类,主要生产工序为自动分装。松油烯、甲基二乙氧基硅烷产品生产工艺均为提纯类,主要生产工序包括粗分、精分、取样分析、自动灌装。 | 实际建设情况:产品实际生产工艺与原环评设计一致,均未发生变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治理措施:100车间内的工艺废气、设备清洗废气、真空泵废气分别收集后汇总,经1套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200车间内的工艺废气、设备清洗废气、真空泵废气分别收集后汇总,经1套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检测室废气收集汇总后,统一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3#)处理,由1根15米高排气筒(3#排气筒)排放。701甲类库内的原料产品间挥发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分别收集后汇总,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4#)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4#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加盖密封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5#)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5#排气筒)排放。2、废水治理措施:设备清洗废水、检测室废水、废气处理废水、保洁废水、初期雨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外排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出水排入胜利河。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4、固体废物:纯水制备过滤材料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蒸馏残渣、过滤残渣、废清洗溶剂、废清洗酸液、废清洗碱液、检测室废物、沾染原辅料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治理措施中,1#排气筒实际高度为20米,其余均与环评内容一致。废水治理措施、噪声防治措施均与环评内容一致。已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
| 1#排气筒位于100车间楼顶,实际高度为20米。1#排气筒实际高度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车间内部布局:100车间内设置铪基产品生产线、锆基产品生产线、钛基产品生产线、钽基产品生产线、硅基产品生产线、松油烯提纯装置、环辛烷提纯装置、甲基二乙氧基硅烷提纯装置。200车间内设置锡基产品生产线、四氯化钛自动分装系统、三甲基铝自动分装系统、正硅酸乙酯自动分装系统。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1个容积为700 m3的应急事故池,1个容积为540 m3的消防水池和1个容积为300 m3的初期雨水池。 | 实际建设情况:1、车间内部布局:100车间内设置铪基产品生产线、锆基产品生产线、硅基产品生产线、四氯化钛自动分装系统、三甲基铝自动分装系统、松油烯提纯装置、甲基二乙氧基硅烷提纯装置。200车间内设置锡基产品生产线。 钛基产品、钽基产品、环辛烷产品、正硅酸乙酯产品生产已取消,后续不再生产。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内实际设置1个容积为720 m3的应急事故池,1个容积为648m3的消防水池和1个容积为576 m3的初期雨水池。 |
| 1、实际生产布局发生变动。原设计设置于200车间内的四氯化钛自动分装系统、三甲基铝自动分装系统调整至100车间内。实际已取消钛基产品、钽基产品、环辛烷产品、正硅酸乙酯产品生产,后续不再生产。2、实际建设的应急事故池、消防水池和初期雨水池容积均大于原环评文件设计容积,能够满足本项目环境风险防范需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4444 | 0 | 0 | 0 | 1.444 | 1.444 | |
| 0 | 0.722 | 3.81 | 0 | 0 | 0.722 | 0.722 | |
| 0 | 0.072 | 0.36 | 0 | 0 | 0.072 | 0.07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6074 | 0 | 0 | 0 | 16074 | 1607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725 | 6.4 | 0 | 0 | 0.725 | 0.725 | / |
| 1 | ****处理站 | ****处理厂污水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 | ****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 m3/d,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好氧+沉淀+多介质滤池。 | 监测点位为:****处理站进口、****处理站出口、厂区污水总排口。监测因子:pH、COD、BOD5、氨氮、SS、总氮。监测频次:监测4次/天,监测2天。 |
| 1 | 1#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3#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4#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5#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甲苯、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排放参照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并执行**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电子工业》(DB 34/ 4812.5—2024)。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电子工业》(DB 34/ 4812.5—202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 均已建设 |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为:1#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出口、2#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出口、3#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出口、4#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出口、5#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出口,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甲苯、氯化氢、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频次:监测3次/天,监测2天。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在上风向厂界外设置1个背景浓度监控点,下风向厂界外设置3个厂界浓度监控点,在厂区内200车间北门口外设置1个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甲苯、氯化氢、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频次:监测3次/天,监测2天。 |
| 1 | 减振、消声、隔声等减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已落实 | 监测点位:分别在南、西、北厂界外1米各布设1个监测点。东厂界紧邻铜****公司围墙,不具备厂界噪声检测条件,验收时未在本项目厂区东厂界外设置监测点。监测项目:昼间、夜间等效A声级(Leq)。监测频次:监测2次/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 |
| 1 | 落实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受托方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核实工作,签订委托合同并掌握污染防治落实情况。蒸馏残渣、过滤残渣、废清洗溶剂、废清洗酸液、废清洗碱液、检测室废物、沾染原辅料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厂内暂时贮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包装材料、纯水制备过滤材料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固体废物进行处置时,应按照《**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申报登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厂区已落实各项固废处置措施,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公司已与**市正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合同,本项目产生的蒸馏残渣、过滤残渣、废清洗溶剂、废清洗酸液、废清洗碱液、检测室废物、沾染原辅料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均委托**市正源****公司外运处置。公司已核实**市正源****公司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具备处理以上危险废物的相关资质和能力。厂区已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1 | 加强各环节环境风险控制,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水池,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或发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生产在内的必要措施,及时清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 1、公司已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完善厂区环境风险防范制度。目前,公司已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将按照相****生态环境局备案,于2025年4月27日取得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号为:340700-2025-025-M。 2、厂区内已建设1个容积为720 m3的应急事故池,1个容积为648m3的消防水池和1个容积为576 m3的初期雨水池,能够满足事故状态下厂区废水、物料转移收集暂存需求,满足火灾事故时消防用水需求,满足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暂存需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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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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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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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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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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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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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