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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597998M | 建设单位法人:郭旭光 |
| 吴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 **市**区迎宾街道**路218号石油大厦A座 |
| 玛湖59H井勘探钻探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9-陆地矿产**地质勘查(含油气**勘探);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71-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区 **维吾尔自治区****区 |
| 经度:85.416944 纬度: 45.6722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13 |
| 克环函〔2023〕1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860 |
| 11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597998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钧****公司 |
| 916********18002X2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24-08-2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4-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5267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实施一口勘探井(玛湖59H井) | 实际建设情况:实施一口勘探井(玛湖59H井)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钻井+试油 | 实际建设情况:钻井+试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作业面,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伴生气排放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试油废水运至81****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后回注地层;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收集池(35m3),****园区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一开使用水基钻井液,二开、三开使用油基钻井液,均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循环利用;水基岩屑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可综合利用;油基岩屑采用专用方罐进行收集,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克****填埋场处理。施工结束后产生的沾油废防渗材料,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落实防渗措施,井场内的油罐、废水储罐、发电机、材料堆场、水基钻井岩屑方罐、油基钻井岩屑方罐等区域均铺设2mmHDPE防渗膜,防渗系数不大于10-7cm/s,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落实,项目建设合理规划了施工路线和范围,用地办理了临时占地手续,施工期间严格控制作业面,控制人员活动范围,施工车辆按规定道路行驶,避开植被茂盛区域,未随意开设便道,施工期落实了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和防沙治沙措施,彩条旗限制施工范围,材料用防尘网苫盖,场地及时平整,洒水降尘,对井场等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植被自然恢复;试油废水运至81****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收集池后由吸污****处理厂。 落实,项目采用水基泥浆和泥浆不落地工艺,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循环利用,无油基岩屑产生。水基岩屑由******公司清运处置,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用于简易道路修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市鑫塔****公司清运至**区垃圾中转站,最终清运至克****填埋场;施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沾油废物,交由******公司清运处置; 落实,井场内的油罐、废水储罐、发电机、材料堆场、水基钻井岩屑方罐、油基钻井岩屑方罐等区域均铺设2mm HDPE防渗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风险事件,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落实,钻井期间施工单位配备井口防喷系统和消防设施,钻井及试油过程未发生井喷、油气泄漏等环境污染事件。建设单位修订了《****事业部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备案号:650203-2023-031-L)并进行定期巡检,严防跑、冒、滴、漏等环境风险事件发生,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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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本项目一开使用水基钻井液,二开、三开使用油基钻井液,均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循环利用;水基岩屑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可综合利用;油基岩屑采用专用方罐进行收集,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克****填埋场处理。施工结束后产生的沾油废防渗材料,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落实,项目采用水基泥浆和泥浆不落地工艺,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循环利用,无油基岩屑产生。水基岩屑由******公司清运处置,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用于简易道路修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市鑫塔****公司清运至**区垃圾中转站,最终清运至克****填埋场;施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沾油废物,交由******公司清运处置; |
| 1 | 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作业面,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伴生气排放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试油废水运至81****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后回注地层;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收集池(35m3),****园区污水处理厂。 | 落实,项目建设合理规划了施工路线和范围,用地办理了临时占地手续,施工期间严格控制作业面,控制人员活动范围,施工车辆按规定道路行驶,避开植被茂盛区域,未随意开设便道,施工期落实了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和防沙治沙措施,彩条旗限制施工范围,材料用防尘网苫盖,场地及时平整,洒水降尘,对井场等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植被自然恢复;试油废水运至81****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收集池后由吸污****处理厂。 |
| 1 | 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风险事件,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 落实,钻井期间施工单位配备井口防喷系统和消防设施,钻井及试油过程未发生井喷、油气泄漏等环境污染事件。建设单位修订了《****事业部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备案号:650203-2023-031-L)并进行定期巡检,严防跑、冒、滴、漏等环境风险事件发生,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
| 项目压裂返排液等井下作业废液依托81****处理站原油处理系统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压裂返排液等井下作业废液依托81****处理站原油处理系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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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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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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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保护措施: (1)严格划定路线,禁止乱碾乱轧,严禁对占地范围外的野生植被造成破坏;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避免各种污染物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2)严格控制占地、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 (3)完井后施工机械、设备及时撤离,废水和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现场禁止遗留; (4)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办理临时占地经济补偿协议; (5)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并压实。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项目车辆按固定线路行驶,未随意开设便道;施工期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未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2)施工作业区域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规定人员活动范围,对施工人员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工作,禁止施工人员随意惊吓、捕猎、宰杀野生动物。 (3)项目完井后施工机械设备已全部撤离,废水和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现场无任何遗留; (4)项目办理了用地审批手续,按要求对占地植被经济补偿费; (5)施工结束后场地已清理平整,彩条旗限制施工范围,材料用防尘网苫盖,防止水土流失,植被自然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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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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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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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