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年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5年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统计局规定的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基础上,增加15****基地县(市、区)的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抽样调查方法符合国家《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方案》、《**农业抽样调查制度》****统计局相关规范要求,在抽样县建立抽样调查点,按照季节收集、汇总抽样点的调查资料。按照国家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推算方法,对各调查县(市、区)的粮食播种面积、单产、总产量进行推算,于2025年12****农业农村厅****政府提供各调查县(市、区)的粮食作物各品种(如早稻、中稻、晚稻、玉米、豆类、薯类等)的播种面积、产量等统计数据。调查数据做到真实可靠,遭到灾害等特殊情况,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测算****统计局****政府的有关规定公布,对所有调查原始资料保密2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农业农村厅申请对“2025年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拟由****承担,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局直属管理的统计机构,是承担**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的唯一单位。二是该单位具备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的条件,在每个设区市和重点县(市、****调查队,配备有业务人员、调查所需设备和测算、推算结果的软件等,调查结果具有权威性。三是有利于调查资料的保密。粮食生产方面的数据比较敏感,在国家公告数据前,必须保密。****长期承担全区粮食统计工作,一直以来保密工作落实到位。****人民政府的要求。****政府《研究实施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和国家农村贫困监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桂政阅〔2012〕161号)、《****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区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05号)和《****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3号)等文件精神,****政府已经明确从2013年开始,由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委托****增加对我区15个产粮大县(市、区)的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佛子岭路36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刘丽君
联系电话:0771-****738
联系地址:**市**路8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44
联系地址:**市**区**路69号**财政大厦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