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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我单位柳44油探井项目已竣工且具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将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陕北石油预探项目组柳44油探并项目
建设单位:****陕北石油预探项目组
建设地点:**省**市**县周河镇红柳沟村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本项目**1口油探井,建设内容包括钻前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井场的平整、修建设备基础、泥浆罐、废液罐等)、钻并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钻井、测井、录井、固井等)、完井测试(主要包括完井作业和测试,洗井、压裂、试油等)及封井作业。项目已建设完成,根据试油结果具有工业生产价值,已转交********油厂进行采油生产,临时占地暂不进行生态恢复.若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向我单位反馈。联系人:刘峻峰 联系申话:182****8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