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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655 | 询价通知书名称:****集团有限公司**市主****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二期)一批次沥青、水稳采购询价005 | 采购联系人:陈荣帮 | |||
| 150****3225 | 采购联系人传真:采购联系人EMAIL: | ****@qq.com | |||
| ****集团有限公司**市主****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二期)一批次沥青、水稳采购询价005 询价公告 中****公司现对**市主****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二期)一批次沥青、水稳进行询价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询价编号:**** 二、项目名称:****集团有限公司**市主****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二期)一批次沥青、水稳采购询价005 三、报价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未发生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诉讼情况。投标人应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供货能力、抗风险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资金实力。投标方应随时接受招标方对投标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四、报价方式: 被邀****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n/)进行线上报价。 五、时间安排: 1、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15:00时(**时间)标书代写 2、报价揭示时间:2025年6月16日15:00时(**时间) 采购单位:**** 公司地址:**市**区杜鹃路699号 2025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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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沥青混凝土 细粒式 AC-13C | 立方米 | 200.0 | 0.13 | 2025-06-20 | 技术标准:JTG D50-2017、JTG F40-2004、JTG E20-2011、JTG 3432-2024。计量方式:按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计算量方式进行结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办理结算)。计价方式:综合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予调整。3.支付方式:货到现场(质保资料齐全),供方、需方、施工监理方(如有要求)共同确认检验合格(指外观质量、数量、规格验收及随车纸质资料查验,产品质量以复检报告为准)无异议后,每月20日依据图纸计算量办理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止图算量结算。办理结算后供方按结算金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10个工作日内送达到需方,需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22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6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在本工程业主方对需方办理完竣工结算,需方收到供方移交全部资料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至已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无质量问题22个工作日付清(无息),质保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每次付款前供方须向需方出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正式有效的财务收据。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款项。送货地点:**省**市**区遂州路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施工现场。工程部位:**省**市**区遂州路(秀水街至德胜路段)。收料人姓名:陈荣帮。联系方式:150****3225。备注:品名:改性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规格:AC-13C;材质:沥青混合料。 | ||||||||||||||||||||||||||
| 2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AC-20C | 立方米 | 2550.0 | 0.13 | 2025-06-20 | 技术标准:JTG D50-2017、JTG F40-2004、JTG E20-2011、JTG E42-2005。计量方式:按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计算量方式进行结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办理结算)。计价方式:综合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予调整。3.支付方式:货到现场(质保资料齐全),供方、需方、施工监理方(如有要求)共同确认检验合格(指外观质量、数量、规格验收及随车纸质资料查验,产品质量以复检报告为准)无异议后,每月20日依据图纸计算量办理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止图算量结算。办理结算后供方按结算金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10个工作日内送达到需方,需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22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6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在本工程业主方对需方办理完竣工结算,需方收到供方移交全部资料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至已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无质量问题22个工作日付清(无息),质保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每次付款前供方须向需方出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正式有效的财务收据。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款项。送货地点:**省**市**区遂州路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施工现场。工程部位:**省**市**区遂州路(秀水街至德胜路段)。收料人姓名:陈荣帮。联系方式:150****3225。备注:品名: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规格:AC-20C;材质:沥青混合料。 | ||||||||||||||||||||||||||
| 3 | 乳化沥青粘层 | 平方米 | 88450.0 | 0.13 | 2025-06-20 | 技术标准:JTG D50-2017、JTG F40-2004。计量方式:按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计算量方式进行结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办理结算)。计价方式:综合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予调整。3.支付方式:货到现场(质保资料齐全),供方、需方、施工监理方(如有要求)共同确认检验合格(指外观质量、数量、规格验收及随车纸质资料查验,产品质量以复检报告为准)无异议后,每月20日依据图纸计算量办理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止图算量结算。办理结算后供方按结算金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10个工作日内送达到需方,需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22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6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在本工程业主方对需方办理完竣工结算,需方收到供方移交全部资料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至已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无质量问题22个工作日付清(无息),质保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每次付款前供方须向需方出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正式有效的财务收据。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款项。送货地点:**省**市**区遂州路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施工现场。工程部位:**省**市**区遂州路(秀水街至德胜路段)。收料人姓名:陈荣帮。联系方式:150****3225。备注:品名:乳化沥青粘层;规格:PC-3,用量0.3-0.6L/㎡;材质:乳化沥青,详图纸。 | ||||||||||||||||||||||||||
| 4 | 乳化沥青稀浆封层 ES-2 | 平方米 | 34880.0 | 0.13 | 2025-06-20 | 技术标准:JTG D50-2017、JTG F40-2004。计量方式:按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计算量方式进行结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办理结算)。计价方式:综合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予调整。3.支付方式:货到现场(质保资料齐全),供方、需方、施工监理方(如有要求)共同确认检验合格(指外观质量、数量、规格验收及随车纸质资料查验,产品质量以复检报告为准)无异议后,每月20日依据图纸计算量办理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止图算量结算。办理结算后供方按结算金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10个工作日内送达到需方,需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22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6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在本工程业主方对需方办理完竣工结算,需方收到供方移交全部资料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至已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无质量问题22个工作日付清(无息),质保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每次付款前供方须向需方出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正式有效的财务收据。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款项。送货地点:**省**市**区遂州路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施工现场。工程部位:**省**市**区遂州路(秀水街至德胜路段)。收料人姓名:陈荣帮。联系方式:150****3225。备注:品名:改性乳化沥青稀浆封层;规格:ES-2,7mm厚;材质:改性乳化沥青,详图纸。 | ||||||||||||||||||||||||||
| 5 | 砾石 5-40cm | 立方米 | 55.0 | 0.13 | 2025-06-20 | 技术标准:JTG F40-2004、JTG/T F20-2015、JTG 3432-2024、GB/T 14685-2022。计量方式:按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计算量方式进行结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办理结算)。计价方式:综合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予调整。3.支付方式:货到现场(质保资料齐全),供方、需方、施工监理方(如有要求)共同确认检验合格(指外观质量、数量、规格验收及随车纸质资料查验,产品质量以复检报告为准)无异议后,每月20日依据图纸计算量办理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止图算量结算。办理结算后供方按结算金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10个工作日内送达到需方,需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22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6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在本工程业主方对需方办理完竣工结算,需方收到供方移交全部资料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至已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无质量问题22个工作日付清(无息),质保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每次付款前供方须向需方出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正式有效的财务收据。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款项。送货地点:**省**市**区遂州路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施工现场。工程部位:**省**市**区遂州路(秀水街至德胜路段)。收料人姓名:陈荣帮。联系方式:150****3225。备注:品名:砾石;规格:5~40mm;材质:石。 | ||||||||||||||||||||||||||
| 6 | 砂砾石 | 立方米 | 7400.0 | 0.13 | 2025-06-20 | 技术标准:JTG/T 3610-2019、JTG F40-2004、JTG/T F20-2015、JTG 3432-2024、GB/T 14685-2022。计量方式:按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计算量方式进行结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办理结算)。计价方式:综合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予调整。3.支付方式:货到现场(质保资料齐全),供方、需方、施工监理方(如有要求)共同确认检验合格(指外观质量、数量、规格验收及随车纸质资料查验,产品质量以复检报告为准)无异议后,每月20日依据图纸计算量办理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止图算量结算。办理结算后供方按结算金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10个工作日内送达到需方,需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22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6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在本工程业主方对需方办理完竣工结算,需方收到供方移交全部资料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至已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无质量问题22个工作日付清(无息),质保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每次付款前供方须向需方出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正式有效的财务收据。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款项。送货地点:**省**市**区遂州路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施工现场。工程部位:**省**市**区遂州路(秀水街至德胜路段)。收料人姓名:陈荣帮。联系方式:150****3225。备注:品名:砂砾石;规格:综合;材质:砂、石。 | ||||||||||||||||||||||||||
| 7 | 级配碎石 混合料 | 立方米 | 1040.0 | 0.13 | 2025-06-20 | 技术标准:JTG/T 3610-2019、JTG F40-2004、JTG/T F20-2015、JTG 3432-2024、GB/T 14685-2022。计量方式:按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计算量方式进行结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办理结算)。计价方式:综合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予调整。3.支付方式:货到现场(质保资料齐全),供方、需方、施工监理方(如有要求)共同确认检验合格(指外观质量、数量、规格验收及随车纸质资料查验,产品质量以复检报告为准)无异议后,每月20日依据图纸计算量办理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止图算量结算。办理结算后供方按结算金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10个工作日内送达到需方,需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22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6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在本工程业主方对需方办理完竣工结算,需方收到供方移交全部资料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至已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无质量问题22个工作日付清(无息),质保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每次付款前供方须向需方出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正式有效的财务收据。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款项。送货地点:**省**市**区遂州路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施工现场。工程部位:**省**市**区遂州路(秀水街至德胜路段)。收料人姓名:陈荣帮。联系方式:150****3225。备注:品名:级配碎石;规格:综合;材质:碎石。 | ||||||||||||||||||||||||||
| 8 | 砾石 20~50mm | 立方米 | 65.0 | 0.13 | 2025-06-20 | 技术标准:JTG F40-2004、JTG/T F20-2015、JTG 3432-2024、GB/T 14685-2022。计量方式:按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计算量方式进行结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办理结算)。计价方式:综合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予调整。3.支付方式:货到现场(质保资料齐全),供方、需方、施工监理方(如有要求)共同确认检验合格(指外观质量、数量、规格验收及随车纸质资料查验,产品质量以复检报告为准)无异议后,每月20日依据图纸计算量办理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止图算量结算。办理结算后供方按结算金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10个工作日内送达到需方,需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22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6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在本工程业主方对需方办理完竣工结算,需方收到供方移交全部资料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至已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无质量问题22个工作日付清(无息),质保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每次付款前供方须向需方出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正式有效的财务收据。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款项。送货地点:**省**市**区遂州路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施工现场。工程部位:**省**市**区遂州路(秀水街至德胜路段)。收料人姓名:陈荣帮。联系方式:150****3225。备注:品名:砾石;规格:20~50mm;材质:石。 | ||||||||||||||||||||||||||
| 9 |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SMA-13-**岩骨料 | 立方米 | 3560.0 | 0.13 | 2025-06-20 | 技术标准:JTG D50-2017、JTG F40-2004、JTG E20-2011、JTG E42-2005。计量方式:按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计算量方式进行结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办理结算)。计价方式:综合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予调整。3.支付方式:货到现场(质保资料齐全),供方、需方、施工监理方(如有要求)共同确认检验合格(指外观质量、数量、规格验收及随车纸质资料查验,产品质量以复检报告为准)无异议后,每月20日依据图纸计算量办理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止图算量结算。办理结算后供方按结算金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10个工作日内送达到需方,需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22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6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在本工程业主方对需方办理完竣工结算,需方收到供方移交全部资料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至已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无质量问题22个工作日付清(无息),质保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每次付款前供方须向需方出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正式有效的财务收据。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款项。送货地点:**省**市**区遂州路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施工现场。工程部位:**省**市**区遂州路(秀水街至德胜路段)。收料人姓名:陈荣帮。联系方式:150****3225。备注:品名:细粒式SBS改性玛蹄脂沥青混凝土(**岩);规格:SMA-13;材质:沥青混合料。 | ||||||||||||||||||||||||||
| 10 | 4%水稳层 | 立方米 | 9400.0 | 0.13 | 2025-06-20 | 技术标准:JTG/F20-2015、CJJ 37-2012(2016版)。计量方式:按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计算量方式进行结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办理结算)。计价方式:综合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予调整。3.支付方式:货到现场(质保资料齐全),供方、需方、施工监理方(如有要求)共同确认检验合格(指外观质量、数量、规格验收及随车纸质资料查验,产品质量以复检报告为准)无异议后,每月20日依据图纸计算量办理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止图算量结算。办理结算后供方按结算金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10个工作日内送达到需方,需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22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6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在本工程业主方对需方办理完竣工结算,需方收到供方移交全部资料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至已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无质量问题22个工作日付清(无息),质保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每次付款前供方须向需方出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正式有效的财务收据。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款项。送货地点:**省**市**区遂州路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施工现场。工程部位:**省**市**区遂州路(秀水街至德胜路段)。收料人姓名:陈荣帮。联系方式:150****3225。备注:品名:水泥稳定碎石;规格:4%水泥含量;材质:无机混合料。 | ||||||||||||||||||||||||||
| 11 | 5%水稳层 | 立方米 | 11500.0 | 0.13 | 2025-06-20 | 技术标准:JTG/F20-2015、CJJ 37-2012(2016版)。计量方式:按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计算量方式进行结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办理结算)。计价方式:综合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予调整。3.支付方式:货到现场(质保资料齐全),供方、需方、施工监理方(如有要求)共同确认检验合格(指外观质量、数量、规格验收及随车纸质资料查验,产品质量以复检报告为准)无异议后,每月20日依据图纸计算量办理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止图算量结算。办理结算后供方按结算金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10个工作日内送达到需方,需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22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6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在本工程业主方对需方办理完竣工结算,需方收到供方移交全部资料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至已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无质量问题22个工作日付清(无息),质保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每次付款前供方须向需方出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正式有效的财务收据。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款项。送货地点:**省**市**区遂州路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施工现场。工程部位:**省**市**区遂州路(秀水街至德胜路段)。收料人姓名:陈荣帮。联系方式:150****3225。备注:品名:水泥稳定碎石;规格:5%水泥含量;材质:无机混合料。 | ||||||||||||||||||||||||||
| 12 | 乳化沥青透层 | 平方米 | 34880.0 | 0.13 | 2025-06-20 | 技术标准:JTG D50-2017、JTG F40-2004。计量方式:按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计算量方式进行结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办理结算)。计价方式:综合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予调整。3.支付方式:货到现场(质保资料齐全),供方、需方、施工监理方(如有要求)共同确认检验合格(指外观质量、数量、规格验收及随车纸质资料查验,产品质量以复检报告为准)无异议后,每月20日依据图纸计算量办理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止图算量结算。办理结算后供方按结算金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10个工作日内送达到需方,需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22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6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在本工程业主方对需方办理完竣工结算,需方收到供方移交全部资料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至已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无质量问题22个工作日付清(无息),质保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每次付款前供方须向需方出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正式有效的财务收据。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款项。送货地点:**省**市**区遂州路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施工现场。工程部位:**省**市**区遂州路(秀水街至德胜路段)。收料人姓名:陈荣帮。联系方式:150****3225。备注:品名:乳化沥青透层;规格:PC-2,用量0.7-1.5 L/㎡;材质:乳化沥青,详图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