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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南庄乡新庄村2025年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项目 | |||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采购办公室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261.711338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一包:道路改造、饮水改造、隐患治理、中药材产业配套、人居环境改造等全部工程内容;预算金额:208.711338万元;二包:购置设备3台(蒸烘、杀青等设备),预算金额:53.0万元。(具体内容及工程量详见《磋商文件》)。 |
标段信息
| 1 | E620********226****0001 | 208.711338万元 | 服务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县南庄乡新庄村2025年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项目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2-126********452776C-****0612-000019-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财政局、****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包: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标段内容: 一包:道路改造、饮水改造、隐患治理、中药材产业配套、人居环境改造等全部工程内容;预算金额:208.71133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