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计划
1.企业留意通知文件信息:****信息化局在其官网(https://gxj.****.cn)发布组织开展工信领域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信息化局会发布征集工信领域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通知文件,并联合辖区各街道办通过节能工作群、街道企业联络群等线上平台进行广泛转发,确保信息全覆盖。
2.企业编辑审核计划表并上报:****工信局通知文件,填写附件《**市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征集表》、《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汇总表》内容,并将已填写的表格盖章版和可编辑版电子资料打包报送至所在辖区街道办汇总,由****工信局。(若企业无法联系街道办或错过报送时间,可根据通知文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报送途径)。
3.企业在服务平台填报信息:首批报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企业,登录“**省清洁生产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www.****.com)注册企业账号并填写审核计划、咨询服务机构、审核启动及完成时间等相关信息。
(二)实施审核
已列入计划名单企业可采取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咨询服务机构的方式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审核工作应严格按照《****信息化局自愿性清洁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审核要求开展。
(三)组织验收
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可通过服务平台上传《清洁生产审核绩效表》和《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有****信息化局提出验收申请。****信息化局将对材料进行初审,优先选择行业代表性和示范性较强、清洁生产潜力较大的企业纳入验收计划,并在完成验收后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验收结果。
备注:申报条件
1.在**实际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成立时间不低于2年;
2.不在本年度相关部门公布的依法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内;
3.已通过环评和“三同时”验收,最近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的企业;
4.已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5年以上的企业可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