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工厂化养殖项目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市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要求,****于2025年6月10日在**市主持召开****工厂化养殖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管理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项目场址位于**市**市东里镇北崛村。项目总占地面积37.24hm2,其中生产设施面积36.64hm2,辅助设施面积0.60hm2,均为永久占地。****工厂化养殖生产“海晟源”牌南美白对虾,设计产能3000吨/年,年利润3000万元,可带动上游产业,例如优质对虾饲料耗用3600吨/年,优质虾苗2.3亿,微生态制剂300万元等。工程总投资90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00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自筹。本工程已于2022年10月开工,于2024年7月完工,总工期22个月。目前已完工。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补编),优化了施工工艺;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士保持方案设置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7月9日(20个工作日)。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主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如公众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135****5235;电子邮箱:****@qq.com。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