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非遗新媒体宣传传播内容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项目比选人)拟对2025年**非遗新媒体宣传传播内容制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选确定服务提供方,现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5年**非遗新媒体宣传传播内容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二)履约时间
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65天内完成本项目项下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采购人验收。
二、比选控制价
本次比选最高限价总价人民币19万元整,超过该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选。
四、比选工作安排
(一)比选资格预审
1.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5年6月16日17:00前到****(光华大道2段601号5栋)三楼档案数字部提交资格预审材料。资格预审材料包括:
(1)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
(5)税务登记证;
(6****公司及经办人的联系方式。
注:(2)、(4)、(5)三证合一的,提供新证。以上(2)-(5)项必须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资格预审通过后领取比选文件。
(二)比选申请书递交
通过资格预审并领取比选文件的单位将编制的比选申请书应于2025年6月17日下午14:00前提交到****(**区光华大道2段601号5栋)三楼档案数字部。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三)比选会安排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6月17日下午14:00,****一楼会议室
若要取消比选申请,须在比选正式开始前1个工作日,正式书面告知我单位。比选时间、地点如有更改,比选人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
2.各参选单位派员参加比选会,我中心将组成比选评审组,根据参选单位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于比选会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官网上公告。
五、参与比选单位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费用。****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将申请书装订成册和密封,形成一套文件后递交。
(四)申请书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申请书应准备正本1套,副本2套,每套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六)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以上单位通过资格审查参与比选会方为有效。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书,将作无效处理:
1.申请书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申请书逾期送达。
5.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将通过****官网通知。
六、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选人:****
联系地址:****三楼档案数字部(**市**区光华大道2段601号5栋)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15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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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