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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決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我单位于39、于40、于44、古65油探井项目已竣工且具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将该项目竣工信息及配套环保设施调试信息公示如下:项目名称:****陕北石油预探项目组于39、于40、于44、古65、于建1井石油勘探项目(于39、于40、于44、古65油探井)
建设单位:****陕北石油预探项目组
建设地点:**县冯记沟乡
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钻前工程和钻并工程两部分:钻前工程包括**并场,**泥浆不落地装置以及钻并设备其础,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工程钻前工程井场工作量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所增减、钻井工程主要包括水基泥浆钻并设备的安装、调试、套管固井、完共测试、封井完钻以及设备拆除等。本项目包含5口油探井,其中于建1井目前暂无实施计划,因此本次仅对该项目中的于39、于40、于44、古65油探井进行验收,于建1井后期建成后另行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如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向我单位反馈,
联系人:刘峻峰 联系电话:182****8783